“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宿舍文明标兵”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08浏览次数:1296

一、奖项设置

  “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宿舍文明标兵”,实行申报评比,不可兼得(“宿舍文明标兵”除外),不限名额。

二、“宿舍文明标兵”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减扣以下项目分值后计算实际得分,一个学年得分满分者评为“宿舍文明标兵”:

  (一)个人卫生

  1.卫生值日工作马虎,不负责任,达不到标准要求,每次扣2分。

  2.值日生不搞寝室卫生,每次扣4分。(地面1.5分、墙面0.5分、门窗0.5分、阳台0.5分、洗漱间0.5分、厕所0.5分)

  3.值日生垃圾不倒入垃圾桶内或指定地点,每次扣1分。

  4.起床以后,被子未叠,每次扣1分。

  5.床上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0.5分。

  6.床架周围乱挂衣物,每次扣0.5分。

  7.床下脸盆、鞋袜乱放,每次扣0.5分。

  8.书架上书籍不整齐,每次扣0.5分。

  9.桌面、书架不整洁,每次扣1分。

  10.桌、凳摆放不到位,每次扣0.5分。

  11.随地吐痰每次扣1分。

  (二)个人文明行为

  1.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每次扣2分。

  2.私自调换、拆卸门锁,每次扣2分。

  3.在宿舍楼内焚烧纸张杂物、点蜡烛,每次扣5分。

  4.在宿舍内自炊,每次扣5分。

  5.将饭菜、面食等带进宿舍楼内食用,每次扣1分。

  6.在家具、墙壁、门窗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每次扣2(不明确责任者寝室每人扣0.5分)。

  7.在宿舍楼内抽烟,每人每次扣5分。

  8.寝室内发现烟头,无法查明责任或关系人时,每个烟头,寝室内每人扣1分。

  9.在寝室内喝白酒,酗酒,每次扣5分。

  10.寝室内发现酒瓶,每个扣1(不明确责任者,每人扣0.5分)。

  11.离开本楼层不锁门,室内每人每次扣0.5分。

  12.向走道或窗外倒水、乱扔垃圾和杂物,每人每次扣2分。

  13.学生除生病或特殊情况外,不按规定作息时间起床的,每人每次扣2分。劝导无效的可加倍扣分。

  14.擅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者每人每次扣5分。

  15.晚自习时间,学生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以及进行其他文娱体育活动,扰乱学习环境,每人每次扣2-4分。

  16.不按时归宿者;每晚2330分后使用电子产品影响他人休息者,每人每次扣2-4分。

  17.有不礼貌、不文明行为或说粗话、脏话;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劝告而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者,每人每次扣25分。

  18.使用违章电器和乱接电源者扣2分。

  19.除上述个人卫生和个人文明行为外,若有其它违反《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扣2-10分。

三、“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由集体和个人两个部分组成,集体项目总分100分,按以下项目计算集体得分;示范宿舍得分不低于95分,最低个人得分在90分以上,且无一人一周扣分1分以上;文明宿舍得分不低于93分,最低个人得分在88分以上,且无一人一周扣分达1.5分以上;百佳小寝得分不低于90分,最低个人得分在88分以上,且无一人一周扣分达1.5分以上。

  (一)宿舍内务(50分)

  1、宿舍卫生情况

  (1)墙壁(5分):天花板、墙壁干净,无明显污痕、蛛网等。

  (2)床铺(5分):铺面平整、被褥干净,被、枕、衣叠放整齐,归于靠墙一侧,无乱撂、乱放物品,床下鞋及其它物品摆放有序。

  (3)地面、门、窗台(5分):地面干净,无纸屑、污物和水渍,门窗及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明亮。

  (4)物品摆放(5分):书架、行李架内物品摆放整齐,衣橱内衣物摆放整齐。

  (5)桌椅(5分):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杂物,电话、洗涮用具等摆放有序。

  (6门口(5分):宿舍门口无堆积垃圾、杂物,无污水

  (7)卫生间、洗漱间(10分):卫生间的便池及地面、墙壁保持清洁;洗漱间的地面、墙壁及洗脸池保持清洁。

  2、宿舍成员个人卫生良好,宿舍平时卫生状况良好

  (1)制度坚持(5分):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值日安排表健全,宿舍长工作认真负责。

  (2)个人卫生(5分):个人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衣着得体,举止大方。

  (二)文化氛围(30分)

  1.宿舍文化7分)

  (1)宿舍内不求装饰豪华但求朴素、大方、协调、文雅。

  (2)宿舍有整体风格,或温馨,或高雅,或具专业特色,或具浓郁的文化气息。

  (3)宿舍墙壁上无乱钉乱贴现象。

  2、宿舍学习(7分)

  (1)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爱读书、勤钻研、注重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2)宿舍学习气氛浓厚,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

  (3)宿舍学风严谨,积极向上。

  3、文明修养(6分)

  (1)宿舍内有正气,有积极向上的氛围。

  (2)成员间融洽相处、相互友爱。

  (3宿舍成员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语文明、爱护公物。

  4、文化活动开展(10分)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宿舍文化节、主题宣传教育、环境育人、学生教育激励等活动,营造充满文明、智慧、道德、艺术的文化氛围。宿舍成员积极性响应,主动参与活动,为组织活动献计献策,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安全秩序(20分)

  1、安全意识(4分)。宿舍成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

  2、坚持制度(4分)。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无熄灯后乱喊乱叫影响他人休息者。

  3、不良嗜好(4分)。不赌博,不酗酒,不抽烟,不打架,不沉迷电脑游戏等。

  4、违规活动(4分)。不在宿舍内从事经商活动。

  5、遵纪守法(4分)。宿舍成员遵纪守法,不带危险品、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凶器如宿舍,不私扯电线,不使用违章电器等现象,对本宿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及时汇报,并主动防范。进出苑门主动刷卡。

四、评比与检查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机构为学生工作处。学院成立学生文明宿舍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各学院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组成,具体工作由学院负责。

  2、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在学生工作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处负责对学生出勤情况、宿舍文明卫生的检查与抽查。

  (二)评分办法

  1、文明宿舍评选活动,采用先初审,后检查验收,再评比奖励的形式。学院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及宿舍的现实情况对申报宿舍进行初审确定,将确定后的申报表报送学生工作处。最终推荐数量由学生工作处在汇总复审后组织验收检查确定。

  2、日常检查由各学院每月进行不少于四次抽查,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宿舍成员并存档。同时,物业、学生工作处组织学生检查。

  3、对已授予“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检查或抽查一次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二次不合格将取消“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称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

  1、宿舍文明卫生在一个学期内,二次检查不合格给予张榜批评,三次检查都不达标直接取消其入选资格。

  2、宿舍成员中有违纪受处分者、宿舍成员有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未发挥榜样的力量者。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4、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和检查。

  5、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者。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