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1-08浏览次数:9691

为了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保证研究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培养研究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和精神风貌,特制订本规定。

一、住宿资格

1.具有本校研究生学籍,并按规定缴纳了住宿费者,即获得本校研究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2.具有本校住宿资格的研究生,必须按照指定的楼号、房号、床号就宿。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果确需调整者,必须征得学生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3.研究生毕业,或因故退学者,应在一周内办妥退宿手续并离校。研究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少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4.研究生休学期间,应办理临时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二、宿舍安全

1.为了确保研究生宿舍的安全,保证全体研究生人身、财物的安全,研究生宿舍内严格禁止一切妨碍宿舍安全的行为:

严禁使用明火及热得快、电热毯等容易引发火灾危险的电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

严禁将台灯放在床上;

严禁在宿舍区焚烧信件、废纸或其他物品;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

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以上安全规定,违反者除没收违章器具外,并依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2.住宿研究生家长、亲友来访,应持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宿舍。

3.住宿研究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应持有出门证并进行登记。

三、宿舍卫生

1.研究生宿舍整体环境的清洁,是保障住宿研究生身体健康、防止疾病发生的基本措施。所有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与住宿研究生,都有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2.住宿研究生必须坚持每天搞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自觉叠好被褥,保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的整齐洁净。

3.值日生应当每天清扫房间、卫生间、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4.管理人员负责对全体住宿研究生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记录。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每月月底公布检查结果,按学年汇总,作为研究生宿舍评优和研究生德育测评的依据之一。

5.为了维护研究生宿舍整体环境清洁卫生,在研究生宿舍区内禁止一切有害公共卫生的行为:

禁止随地吐痰及随手乱扔垃圾杂物;

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

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宠物。

四、宿舍文明秩序

1.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研究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2.研究生宿舍内禁止一切有碍文明秩序的行为:

禁止抽烟、喝酒、砸瓶子、打架、打麻将、赌博;

禁止传阅黄色书刊,浏览黄色网站,张贴黄色图片;

研究生宿舍早上600开门,晚上1130关门。研究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贴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

禁止经商与张贴广告传单;

禁止在宿舍内打球、踢球、溜冰;

禁止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

禁止在宿舍大声喧哗,以及播放大功率音响等一切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行为。

五、假期宿舍管理

1.假期宿舍为非开放期。维修部门将利用寒暑假对宿舍进行局部调整和维修。因故留校的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向相关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核批准后报学生处备案,并办理好假期住宿手续,方可留校。

2.假期留校研究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3.假期中留校研究生凭研究生证和假期住宿证进入宿舍,无证者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六、宿舍维护

1.对于宿舍内设备、设施的维修,研究生可直接拨打维修部门的报修电话,或将填写的报修单投入报修箱内,由维护部门照单维修。

2.属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维修时不收取费用;如属使用不当、人为损坏的,应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