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711

  依照校纪委的部署,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0月28日,学院党委专门制作了《<问责条例>解读》,并将《问责条例》和《<问责条例>解读》电子版发给全体党委委员和党员院领导,要求全体党委委员、党员院领导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
  11月7日,学院召开党委委员、党员院领导集中学习会,集中学习《问责条例》及其解读,对《问责条例》的十三条内容、六种问责情形和七种问责方式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同时学习了《中共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
  院党委的专题学习,通过逐字逐句学、重点强调学的方式,让《问责条例》入脑入心,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思维。院党委会提出,结合当前“两学一做”教育的开展,将学习《问责条例》工作纳入院党委学习议题和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继续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有成效。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对照《问责条例》第六条规定,对照六种问责情形,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履行主体和监督责任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院党委还指出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准确把握《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情形,正确运用问责方式,对违反《问责条例》的行为,敢于铁面问责,严肃查处,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继续加强对学院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准薄弱环节,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防止违规向违纪、违纪向违法转变,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学院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以专题学习、小组讨论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并结合“两学一做”的学习,开展学习讨论,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而言,要充分认识学习《问责条例》的重要性,将《问责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主要是要树立三种意识:一是树立“学习意识”。将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学悟透,全面掌握其内涵和要求,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到学习入脑入心;二是树立“行动意识”,以知促行。在工作中,尤其是在面对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时,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向困难“叫板”,做到不回避、不推脱,以真抓实干、艰苦奋斗的作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将责任抓在手中、刻在心上;三是树立“问题意识”。古人倡导“一日三省吾身”,说明“自省”对个人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重要性。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问责条例》的内容,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真正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党员。各党支部同时也深刻体会到,基层发展中面临的难题,迫切需要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下一步,要依托问责条例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较真碰硬、严肃问责,让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们表示,作为党员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担当就是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尽责。要深刻理解《问责条例》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努力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