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学军

发布时间:2011-05-10浏览次数:1141

  自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本人深刻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研读“五个好”、“五带头”的内涵和精神,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1、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2、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人类灵魂工程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做到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注重言教,更注重身教,努力做一个深受学生尊重和信赖的老师,做一个合格的、令人满意的教师。在教学方面,不旷教、不随意停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努力备好每一门课程,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积极投身课程建设,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3、勤于钻研,提高自身教学科研水平。“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将积极配合研究所的工作,积极参与、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4、与时俱进,彰显当代教师品位。作为一名教育者,必须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开阔的思路,不仅要保持来自象牙塔的圣洁,更需要有一颗社会责任心,尽自己能力为“社会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伟大事业添砖加瓦。